为保障我国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(5G)健康发展,协调解决5G基站与卫星地球站等其他无线电台(站)的干扰问题,规范协调管理方法,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了《3000-5000MHz频段第五代移动通信基站与卫星地球站等无线电台(站)干扰协调管理办法》。
《办法》规定,5G基站的设置、使用不得对同频及邻频段已依法设置、使用的卫星地球站等其他无线电台(站)产生有害干扰。
为避免5G基站干扰3400-4200MHz频段内依法设置的卫星地球站(含卫星测控站)、卫星监测站而采取各种措施所产生的费用,原则上由3400-3600MHz频段内5G基站设置、使用单位共同承担;为避免5G基站干扰固定业务台(站)、射电天文台而采取的各种措施所产生的费用,原则上由在同频及邻频段设置、使用5G基站的单位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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